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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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武汉鲁华碳九树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化工大道158号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碳九树脂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华”);
项目投资:38657万元;
建设规模:A线年产2万吨加氢树脂产品(一期);B线年产2万吨加氢树脂产品(二期)。
企业联系人
耿  伟
联系电话
18108650636
项目负责人
何  朋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何  朋
A01(P)14100989
报告编写人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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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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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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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有害因素(正戊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茚、萘、硫化氢、一氧化碳、氢氧化钠、二甲基二硫、三氟化硼)、粉尘(加氢石油树脂粉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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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石油加工业,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类比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加氢石油树脂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正戊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茚、萘、硫化氢、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根据正文2.6章节分析结果,预计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拟建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见下表。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表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岗位
职业病防护设施
原有1#热聚树脂、一期聚合生产装置取样点、加料点
正戊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萘、高温、噪声
外操岗、电仪岗
系统拟密闭;拟设置安全排放系统,建议设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拟设DCS集散型自动控制系统
一期聚合树脂加氢生产装置取样点、加料点
硫化氢、高温、噪声
外操岗、电仪岗
原有碳五碳九共聚树脂生产装置取样点、加料点
正戊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茚、萘、氢氧化钠、高温、噪声
外操岗、电仪岗
二期共聚树脂加氢生产装置取样点、加料点
硫化氢、高温、噪声
外操岗、电仪岗
罐区取样点
正戊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茚、萘、噪声
外操岗、电仪岗
造粒机接料点、除尘器清灰点
加氢石油树脂粉尘、噪声
外操岗、叉车岗(外委)、造粒岗(外委)
设有除尘器,墙壁上设有排风扇及轴流风机,地面定期打扫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能满足职业病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以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本项目概况说明、利旧情况及评价范围说明;
2、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明确本项目关键控制点及补充措施和建议的分析;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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