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鄂钢2号精炼炉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炼钢厂2号精炼炉建设重新启动项目
建设地址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炼钢厂2号精炼炉建设重新启动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130吨LF炉,以及配套土建基础、加料系统、管道及钢结构、供配电设施、能源介质设施等。LF炉年处理的钢水量为140万t/a。
企业联系人
谢  伟
联系电话
13871822364
项目负责人
朱灿松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朱灿松
A01(J)14100982
报告编写人
陶婷婷
张  丽
朱灿松
A01(P)14101158
A01(P)16101793
A01(J)14100982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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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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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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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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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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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红外线。维修工在电焊过程还可能产生: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紫外辐射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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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钢”类别,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红外线。维修工在电焊过程还可能产生: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紫外辐射等。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该项目岗位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接触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 Z2.2-2007)的要求。因检维修工作的不确定性,若长时间接触高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造成接触超标。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
(3)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非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红外线、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精炼工接触的铁及其化合物粉尘、一氧化碳、噪声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研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该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本项目公用工程利旧情况的说明;
2、完善本项目通风设施设置情况说明;
3、完善本项目煤气泄漏报警装置的措施建议;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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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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