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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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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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
湖北省鄂州市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5930万元
建设地点:鄂钢厂内焦化南路与炉料西路交叉处西南角的空旷场地
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1×265t/h煤气锅炉+1×80MW亚临界一次再热机组,预留扩建一台80MW同类机组的场地。
企业联系人
张**
联系电话
150****9508
项目负责人
路昊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路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路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耿宏波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熊佳琪
助理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报告签发人
何朋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熊佳琪、路昊、耿宏波2022.3.30
建设单位
陪同人
谢*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熊佳琪、耿宏波
2022.04.06~2022.04.08
建设单位
陪同人
丁*、胡**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婕、甘晓峰、邬姗姗
2021.04.06~2021.04.11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毛**、雷*、舒**
2022.05.19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2.5.30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混合粉尘);
(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尿素、锰及其化合物、盐酸、氢氧化钠;
(3)物理因素: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噪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粉尘
1
0
一氧化碳
9
0
二氧化碳
9
0
2
0
高温
6
0
噪声
14
4
工频电场
1
0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其他)”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
(2)该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混合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尿素、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盐酸;3)物理因素: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温、噪声。其中,一氧化碳、氨为高毒物品。该项目对其他粉尘、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进行了检测,有2个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超标岗位为:锅炉工、脱硫脱硝运维。
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工频电场、高温、噪声,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尿素、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锅炉工、脱硫脱硝运维、汽机工接触的噪声;锅炉工接触到的一氧化碳;化学水处理工接触的氨。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汽机平台、汽机房附近、小苏打研磨间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高,防噪措施有待加强;2)化学水处理工、脱硫脱硝运维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氨或尿素等化学毒物,接触时间较短,但仍应配发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3)除盐水加药间、循环水加药间未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4)职业卫生管理有待完善;4)职业健康监护有待完善。
(5)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要求。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对锅炉布置进行说明,同时完善辅助生产设施防护措施分析与评价;
(2)完善煤气来源及走向,脱硫灰处理方式等情况说明;
(3)补充四家外委单位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的评价内容,评价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规程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4)其他意见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