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

建设单位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
项目名称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
建设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
项目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100万吨/年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企业联系人
柯**
联系电话
188****2392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技术负责人
陈  强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秦梓航
助理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张  丽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陈  强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秦梓航、耿宏波
2021.9.16
建设单位
陪同人
柯中华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秦梓航、耿宏波
2021.9.23
建设单位
陪同人
柯中华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婕、甘晓峰、邬姗姗
2021.9.23~2021.9.29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1.11.19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总粉尘
2
0
一氧化碳
6
0
1
0
噪声
21
13
高温
8
0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粉尘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2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2)一氧化碳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2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3)苯及其同系物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1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苯及其同系物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4)高温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7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WBGT指数进行了检测。所测WBGT指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5)噪声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13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工作周时间加权噪声强度普遍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不符合岗位为:中棒机组作业区锯切工、中棒机组作业区冷床工、中棒机组作业区轧钢工、中棒机组作业区加热炉工、中棒厂探伤跨天车工、中棒坯材作业区吊运工、精整作业区标签工、精整作业区吊运工、精整作业区成品精整工、中棒机组作业区矫直工、500超声探伤工。
不符合原因分析:湖北新冶钢中棒厂各作业区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设备均为大型化、高噪声设备,生产工艺布置较为紧凑,难以实施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且又因为厂房内温度较高,用人单位设置有轴流风机进行降温,轴流风机的运行进一步加剧了作业现场的噪声强度,多方面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棒厂8个控制室/操作室/休息室进行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定点检测,其中6个控制室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剩余2个控制室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不符合操作室为:500机组作业区冷床操作室、精整作业区标签工办公室。
不符合原因分析:500机组作业区冷床操作室检测时门故障无法关严,导致噪声不符合设计要求,精整作业区标签工办公室因门窗破碎,无法隔绝现场声音导致噪声不符合设计要求。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