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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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安全评价

序号
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内容
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安全评价
2
类型
(预、验收、现状)
安全现状评价
3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4b)
4
简介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氧厂(以下简称鄂钢制氧厂)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09年6月27日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6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等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决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安全评价。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鄂钢制氧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储存、等,主要包括五套(1#6000m3/h、2#6000m3/h、3#10000m3/h、4#20000m3/h、新区30000m3/h)制氧机及其配套设施。
5
项目组长
刘凌燕
6
技术负责人
卢春雪
7
过程控制负责人
童蕾
8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凌燕、夏水国、王丽珠
9
报告审核人
刘堂文
10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刘凌燕、许永莉、卢春雪、王丽珠、夏水国、李列平、王良宏、陈洁、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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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凌燕、卢春雪、夏水国、许永莉、王丽珠
12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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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刘凌燕、许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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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的时间
2012年3月29----2012年3月30日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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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的主要任务
调查企业情况、收集资料、查看现场、发现隐患、隐患整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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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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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现场影像资料(附照片5张以上)
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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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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