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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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角至汉口北地方铁路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武汉市汉口北
联系人
叶辉
项目名称
堤角至汉口北地方铁路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武汉市堤角~汉口北地方铁路工程由堤角至汉口北,在堤角站与轨道交通1号线对接。线路从1号线二期东段线路终点堤角站引出,上跨张公堤,在堤角站后增设一条停车线,之后沿解放大道下延线北行,于滕子中路南在规划黄埔新城中部商务区设滕子岗站,之后线路偏出解放大道下延线,北行跨过朱家河,在规划三环南路南侧南湖村设滠口新城站,上跨三环线后,线路左(西)偏,跨过汉北河,沿规划泵站河西侧前行,至巨龙大道北侧设汉口北站。
地方铁路工程线路全长约5.695km,新增车站3座,平均站间距为1845m,全线高架。在巨龙大道北侧、泵站河东侧新增一个停车场。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杨振A17(P)14050024、朱灿松17P0236、岑元刚17P0413、周焕明17P0151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杨振、朱灿松、岑元刚
2014.10.16-2014.10.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叶辉、郭俊峰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杨振、朱灿松、岑元刚
2014.12.2-2014.1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叶辉、郭俊峰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吴开华、王晶   2014.12.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电离辐射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部分岗位存在粉尘危害,主要包括车站站台、车站大厅值班人员、车辆一部洗车工、检修工,40小时时间加权浓度和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国家现行职业卫生标准,说明项目控制效果较好。
2、车站站台、车控室、车站大厅值班人员接触噪声危害,40小时等效声级均未超过国家现行职业卫生标准,说明项目控制效果较好。
3、车辆一部人员每班在车站设备间巡检,接触电气设备存在工频电场危害。电气设备电场强度均未超过国家现行职业卫生标准,说明项目控制效果较好。
4、汉口北有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存在电离辐射的危害。该设备经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之后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为客运,在目录中没有对应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但是通过评价单元可以找到对应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其中,二七路主变电所属于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一小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第四项电力供应,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2、该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生产组织方便,所选设备与工艺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根据该项目现场踏勘和实际现状,经调查分析,认为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工频电场。经现场检测与分析,认为建设单位员工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4、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较为齐全,运转正常,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良好。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公司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种类和数量。
6、办公室、食堂、休息室等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可满足工人生活与保健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7、该公司建立了基本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机构健全,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运行有效,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基本规范,辅助用室设置齐全,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进一步细化评价范围,明确安检设施的设置、种类及管理要求。
2、补充对二七路站主变电所设备间通风措施的建议。
3、补充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的分析。
4、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
    同意《控评报告》的结论和建议,《控评报告》按专家提出意见修改,修改说明经专家组组长复查签字后,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