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十堰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重庆路LNG/L-CNG加气站 | ||
建设地址 |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指挥中心场站内 | ||
企业联系人 |
胡 洋 |
联系电话 |
0714-5392922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A01(J)16101998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华 超 耿传辉 何 朋 |
A01(J)16101998 A01(J)17102010 A01(P)16101999 A01(P)14100989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岑元刚、汤 骥 2017.3.21-2017.3.23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刘 杨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陈 强、华 超 2017.4.19-2017.4.21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刘 杨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李婕2017.4.21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该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因素(甲烷、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物理因素(噪声、低温、高温、电焊弧光)。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噪声、低温。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硫化氢 |
2 |
0 | |
噪声 |
4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第一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第二项“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第2条“燃气供应”类别,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2、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因素(甲烷、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电焊弧光)。其中,甲烷、噪声及低温为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经现场检测与分析,认为建设单位员工所接触的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水平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3、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异常情况下,液化天然气大量泄漏,造成冻伤和甲烷窒息的危害;检修工进入储罐等密闭空间作业时可能受到甲烷窒息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补充完善卸气、加气方式及岗位操作要求; 2、完善设计产能与实际产能分析;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分析; 4、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补充储罐检维修过程密闭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5、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