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地址 |
红安经济开发区园区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35339.25万元
生产规模: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垃圾25.55万吨,配置2×3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12MW凝汽式汽轮机组+1×15MW发电机组。 | ||
企业联系人 |
陈毛毛 |
联系电话 |
17371387087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华 超 |
A01(J)17102010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华 超
耿传辉
何 朋 |
A01(J)16101998
A01(J)17102010
A01(P)16101999
A01(P)14100989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华超、何朋
2017.8.18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陈毛毛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建项目正常生产时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活性炭粉尘、砂轮磨尘及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甲烷、氨、氟化氢、磷酸、柴油、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烟、氧化钙、次氯酸钠、氯气、聚丙烯酰胺、硝酸、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甲硫醇、甲硫醚、氯化氢及盐酸、汞-金属汞(蒸气)、二噁英、氢氧化钠)、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及病原微生物等。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通过对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形成结论如下: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涵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及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建设项目内容为固体废物治理及火力发电,分属职业病危害较重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别。结合企业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拟建项目正常生产时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活性炭粉尘、砂轮磨尘及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甲烷、氨、氟化氢、磷酸、柴油、硫化氢、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烟、氧化钙、次氯酸钠、氯气、聚丙烯酰胺、硝酸、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甲硫醇、甲硫醚、氯化氢及盐酸、汞-金属汞(蒸气)、二噁英、氢氧化钠)、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电焊弧光)、工频电场)及病原微生物等。
(3)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卸料平台(氨、硫化氢、病原微生物、其他粉尘)、滤沥液泵房(氨、硫化氢)、锅炉巡检工(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金属汞蒸气等)、烟气处理巡检工(噪声、高温、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金属汞蒸气等)、汽机巡检工(噪声)、飞灰固化出料岗位(噪声、水泥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活性炭仓(噪声、活性炭粉尘)、熟石灰制备仓(噪声、氧化钙、其他粉尘(氢氧化钙))、化学加氨平台(噪声、氨)、化水计量泵(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钠)、循环水加药区(噪声、氯、磷酸、其他粉尘(聚合氯化铝))、污水处理岗位(噪声、氧化钙、氨、硫化氢)。
异常情况下需重点避免氨水储罐泄漏事故、(沼气收集管网、集气井及渗沥液处理系统可能导致的)沼气泄漏事故及密闭空间作业时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检测、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结合类比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以下,则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正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