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武钢有限炼钢四分厂钢渣处理环保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四分厂钢渣处理环保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地址
位于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西北方向,东侧为四炼钢主厂房,南侧为四炼钢南路,西侧为四炼钢西路,北侧为倒罐站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四分厂钢渣处理环保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管理单位:武汉钢铁集团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资公司”)
项目投资:10925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炼钢四分厂钢渣处理间具备环保化处理钢渣(转炉渣)45万吨/年的能力(最大处理能力可达60万吨/年,能应对四炼钢生产节奏高、过饱和状态下转炉渣环保化处理的需求)。
企业联系人
张凤苛
联系电话
13437274469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A01(J)16101998
报告编写人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陈  强、朱灿松
2018.6.30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张凤苛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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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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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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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钙及其化合物、镁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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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体废物治理”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钙及其化合物、镁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线)。结合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拟建项目生产人员接触上述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矽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行车操作、中控操作、铲车等人员接触的噪声危害。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检测以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施工过程中拆除环节职业病危害识别分析;
2、补充技改项目的工艺分析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对比情况;
3、完善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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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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