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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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武钢焦化公司三回收区域逸散气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回收区域逸散气治理项目
建设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回收区域逸散气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单位: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1993万元;
建设规模:初步估算三回收车间苯排放量减少约3.31 t/a,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约21.66t/a、氰化氢排放量减少约8.44t/a、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约24.64t/a、氨排放量减少约147.64t/a、硫化氢排放量减少约13.66t/a。
企业联系人
张凤苛
联系电话
13437274469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A01(J)16101998
报告编写人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陈  强、岑元刚
2019.2.26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张凤苛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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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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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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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焦油、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钠、硫化氢、氰化氢、氨、萘、酚、焦炉逸散物、汞。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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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于环境卫生治理,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以及三回收车间煤气处理工艺主体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拟建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焦油、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氢氧化钠、硫化氢、氰化氢、氨、萘、酚、焦炉逸散物、汞。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项目改造前后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和人员接触情况,预测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作业人员接触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煤焦油、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氨、硫化氢、氰化氢、萘、酚、焦炉逸散物、汞、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二氧化氮、臭氧)、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焦油氨水分离槽、剩余氨水槽、地下放空槽、地下放空槽(水泥)、冷凝液槽、焦油槽T41301、离心机后焦油渣槽、水放空槽、油放空槽、洗油槽、富油槽、轻苯回流槽、1#轻苯中间槽、2#轻苯中间槽、残渣槽、油地下放空槽、分离水地下放空槽、轻苯油水分离、控制分离器、NaOH溶液槽(5%)、放空槽、富液槽、真空冷凝液槽、液硫贮槽、液硫缓冲槽、母液槽、满流槽、蒸氨放空槽、混合气体缓冲罐、尾气洗涤系统的风机入口。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拟建项目在初步设计和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设计资料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对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严格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监管的前提下,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施工期生产状况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防护要求;
2、完善项目利旧及改造前后情况分析;
3、进一步明确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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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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