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址 |
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15号鄂钢厂区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单位:湖北中平鄂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6000万元;
建设规模: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利用项目日处理脱硫废液量60m3,利用脱硫废液及硫泡沫综合技术,将脱硫废液及硫泡沫中的硫资源进行资源化利用回收,每年可生产硫酸2万吨(以100%H2SO4计)。 | ||
企业联系人 |
周良斌 |
联系电话 |
13971992882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A01(J)16101998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陈 强、李克梅
2019.3.14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周良斌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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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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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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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氨、噪声、高温。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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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单位所属的“炼焦”行业分级为“严重”进行统一管理。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酸及三氧化硫、氨)、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拟建项目各种原辅料、脱硫废水等物料主要通过电动阀门、电动仪表进行远程控制自动添加和输送,作业人员只负责巡检,运行异常时开关手动泵、阀门,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短,且各物料均在密闭的槽罐、管道等设备内处理,预计拟建项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较低,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运行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较低,其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浓氨水储罐、稀氨水储罐A、浓氨水储罐B、尾吸动力波洗涤器。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能满足职业病防护的要求。
(5)拟建项目在初步设计和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时,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设计资料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对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防治补充措施的要求及建议严格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监管的前提下,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原辅料种类、来源、用量、储存和使用方式的说明;
2)完善类比资料及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的分析;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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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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