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鄂钢产能置换新建120吨转炉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产能置换新建120吨转炉项目
建设地址
武昌大道215号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新建120吨转炉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钢”);
项目投资:18000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120吨转炉1座,年产钢水135万吨/年,钢坯~130万吨/年。
企业联系人
谢  伟
联系电话
13871822364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A01(J)16101998
报告编写人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陈  强、朱灿松
2019.3.4
建设单位
陪同人
谢  伟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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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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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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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氧化铝粉尘、谷物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造渣剂粉尘、耐火材料粉尘、铁合金粉尘、氧化镁粉尘、钢渣尘)]、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钙、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高温、红外线、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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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钢”类别,结合拟建项目工程分析及类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氧化铝粉尘、谷物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氧化铁粉尘、造渣剂粉尘、耐火材料粉尘、铁合金粉尘、氧化镁粉尘、钢渣尘)]、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钙、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高温、红外线、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高温、噪声。结合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除上料系统异常情况下定点粉尘可能超标外,预计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因炼钢行业生产工艺的特殊性,预计扒渣脱硫、炉前、出渣、精炼等多个岗位的噪声强度、高温指数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高温和低温。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高温)。
3、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扒渣脱硫、炉前、出渣、精炼、中间包修砌等岗位接触的粉尘、高温、噪声危害。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拟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现有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设置等情况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问题,相关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检测以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本项目职业病危害的识别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分析与评价;
3、完善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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