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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北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郧县郧十路LNG/L-CNG加气站 | ||
建设地址 |
郧县长岭工业园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郧县郧十路LNG/L-CNG加气站(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新捷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捷”);
项目投资:总投资1942万元;
建设规模:2×104 Nm3/d。 | ||
企业联系人 |
吴新宇 |
联系电话 |
18707280966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A01(J)16101998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梅凌峰
向 幸 |
A01(J)16101998
A01(J)16101999
A01(P)14100990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陈 强、岑元刚
2019.10.10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吴新宇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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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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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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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甲烷、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和物理因素(噪声、低温、高温、紫外辐射)。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因素(甲烷)和物理因素(低温、噪声)。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噪声 |
2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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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项目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燃气供应”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化学物质的种类和用量,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经综合评估,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2、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甲烷、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和物理因素(噪声、低温、高温、紫外辐射)。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因素(甲烷)和物理因素(低温、噪声)。
3、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加气工接触的甲烷、低温和噪声危害,以及储罐检维修过程密闭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甲烷、低温等职业病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第3章节。
5、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了本报告第3章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卸气、加气方式及岗位操作要求;
2、完善设计产能与实际产能分析;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措施分析;
4、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补充储罐检维修过程密闭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5、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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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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