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聚烯烃新型环保材料三期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聚烯烃新型环保材料三期。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电子加速器、造粒、挤出、发泡等生产和实验设备100台套;扩建厂房、实验、办公、住宿等设施130000m2;完善配套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年产聚烯烃新型环保材料24000吨,其中交联发泡聚乙烯10000吨/年,交联发泡聚丙烯8000吨/年,物理发泡聚丙烯6000吨/年。 | ||
企业联系人 |
赵 进 |
联系电话 |
18872110372 |
项目负责人 |
朱灿松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朱灿松 |
A01(J)14100982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陶婷婷
朱灿松 |
A01(J)16101998
A01(P)14101158
A01(J)14100982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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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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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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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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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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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聚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离辐射、不良作业条件。 |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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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项目属“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类别,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考虑到拟建项目存在电离辐射的风险及类比存在部分检测结果超标现象,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聚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离辐射、不良作业条件。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拟建项目发泡车间主操区域的臭氧浓度及造粒、挤出车间的操作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可能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预计其他岗位接触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高温)。
(3)拟建项目的关键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臭氧危害,以及应急时期的电离辐射危害防护。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在个人防护用品、辅助卫生用室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调查,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本项目概况及及职业卫生管理利旧情况说明;
2、完善本项目原辅料的性状及使用情况说明;
3、完善本项目防护设施及措施的要求;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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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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