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地址 |
鄂钢厂内焦化南路与炉料西路交叉处西南角的空旷场地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5930万元 建设地点:鄂钢厂内焦化南路与炉料西路交叉处西南角的空旷场地 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1×265t/h煤气锅炉+1×80MW亚临界一次再热机组,预留扩建一台80MW同类机组的场地。 | ||
企业联系人 |
谢 伟 |
联系电话 |
13871822364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A01(P)16101793 | |
报告编写人 |
张 丽 路 昊 陈 强 |
A01(P)16101793 A01(J)16101148 A01(J)16101998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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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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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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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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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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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酸氢钠、碳酸钠、硫酸钠、氨、肼、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磷酸盐)、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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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建设项目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结合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酸氢钠、碳酸钠、硫酸钠、氨、肼、盐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磷酸盐)、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该项目操作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和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通过综合分析,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机炉电机组中央控制室人员接触的一氧化碳、高温和噪声职业病危害防护、循环水及工业水人员接触的氨、氢氧化钠、盐酸、噪声职业病危害防护。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该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2、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进一步明确该项目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和建议;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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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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