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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建设单位 |
安陆顺安矿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陆福安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矿区开发绿色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安陆市雷公镇大安、烟店镇双岭等村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安陆顺安矿业有限公司安陆福安岭矿区砂石骨料生产线及矿区开发绿色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陆顺安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998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02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269.65万元;预备费为1697.53万元。 建设规模:矿区用地面积为720亩,厂区用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12599.5平方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设计规划矿山开发绿色生态修复及砂石骨料生产线,分两期进行建设,生产总规模500万吨/年,一期生产规模为250万吨/年,二期生产规模为250万吨/年。 | ||
企业联系人 |
毛 振 |
联系电话 |
13617129200 |
项目负责人 |
何 朋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何 朋 |
A01(P)14100989 | |
报告编写人 |
何 朋 梅凌峰 路 昊 |
A01(P)14100989 A01(J)16101999 A01(J)14101148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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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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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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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建项目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灰岩粉尘)、白云石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振动。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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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拟建设项目属“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类,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①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灰岩粉尘)、白云石粉尘、其他粉尘;②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③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振动。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该项目操作人员接触的粉尘和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要求,物理因素预期汽车司机、破碎工、机械维修接触的噪声强度可能超标,其他都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灰岩粉尘)、白云石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高温)。 (3)该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①粉尘:其他粉尘(灰岩粉尘)、白云石粉尘、其他粉尘;②物理因素:噪声。 非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①粉尘:电焊烟尘;②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③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振动。 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穿孔司机、铲运司机、挖掘机司机、汽车司机、破碎工等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噪声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研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该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概况(分期建设情况等)进行说明; 2、补充绿色生态修复过程工程分析和职业病危害识别; 3、补充高温防护设施、中暑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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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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