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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建设单位 |
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腾西路以北,虎山大道以西,团结路以东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棵树年产100万吨涂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三棵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136727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5325 m2。乳胶漆18万吨/年,真石质感漆42万吨/年,多彩漆3万吨/年(罩面漆1万吨/年),防水辅料(防水粉/液料等)5万吨/年,腻子粉(内外墙腻子粉等)32万吨/年,制罐2000万个/年; | ||
企业联系人 |
张凤苛 |
联系电话 |
13437274469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陈 强 |
A01(J)16101998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徐厚友 张 丽 向 幸 蒋 武 |
A01(J)16101998 A01(P)16102003 A01(P)16101793 A01(P)14100990 A01(P)17102029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A01(P)16101998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陈 强、徐厚友 2020.11.9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乔晓斌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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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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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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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1.1.19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3.2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矽尘、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煅烧高岭土、保护胶粉、彩砂、白砂)、电焊烟尘,2)化学因素: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苯乙烯、丁醇、2-丁氧基乙醇、铜烟、氨、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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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拟建项目属涂料制造C2641,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矽尘、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煅烧高岭土、保护胶粉、彩砂、白砂)、电焊烟尘,2)化学因素: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苯乙烯、丁醇、2-丁氧基乙醇、铜烟、氨、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 拟建项目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低温。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矽尘、耐火材料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2)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甲苯,3)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振动、高温、工频电场。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矽尘、水泥粉尘、二氧化钛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煅烧高岭土、保护胶粉、彩砂、白砂)、电焊烟尘,2)化学因素: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二醇、苯乙烯、丁醇、2-丁氧基乙醇、铜烟、氨、硫化氢,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频电磁场。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各人工投料岗位接触的混合粉尘,制罐的剪切、成型、冲压、翻边岗位接触的噪声,制罐的注胶和补涂岗位接触的丁醇、2-丁氧基乙醇、氨。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能满足职业病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以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设计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析,补充对该项目各化学毒物的特征分析; 2、进一步完善类比资料的分析评价; 3、完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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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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