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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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EMP2和CCB和CMP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名称

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EMP2CCBCMP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金港新区凯迪拉克大道18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EMP2CCBCMP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单位: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投资:3416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厂房为租赁厂房,总面积约3500平方米。本次三条生产线,用于EMP2K4K8CMP项目,包含3台机加工设备、6台焊接工作站、2条集成线、20台机器人以及1台激光切割机。主要产品及销量为扭力梁后桥、铝后桥、弹簧连杆等共10万套。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金港新区凯迪拉克大道18

企业联系人

盛晓华

联系电话

13311609908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A01P16101793

报告编写人

 

张志勇

 

 

A01P16101793

00484

A01P14100990

A01J16101998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丽、张志勇

2021.1.13

建设单位

陪同人

相玉年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张丽、张志勇、秦梓航

2021.1.272021.1.282021.1.29

建设单位

陪同人

相玉年、赵一霖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婕、甘晓峰、易治理、邬姗姗

2021.1.27~2021.2.1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1.4.29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1.5.14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3)物理因素:紫外线、噪声、激光。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总粉尘

15

0

锰及其化合物

6

0

臭氧

6

0

氮氧化物

6

0

一氧化碳

6

0

噪声

9

5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建设项目属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及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3)物理因素:紫外线、噪声、激光。其中锰及其化合物和一氧化碳属高毒物品,电焊烟尘为G2B(对人可疑致癌)。该项目对电焊烟尘、氧化铝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噪声进行了检测,存在5个岗位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超标岗位为:焊接站操作工、手工焊接工、EMP2后桥生产线压装工、EMP2后桥生产线机加工、CMP后桥生产线激光切割工。

3)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焊接站操作工、EMP2后桥生产线机加工、CMP后桥生产线激光切割工的噪声职业病危害防护。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5)正常生产过程中,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该项目具备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试运行情况说明;

2)细化通风、除尘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3)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