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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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建设单位 |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建设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武钢焦化公司武钢12号门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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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荣** |
联系电话 |
139****6513 | ||||||||||||||
项目负责人 |
熊佳琪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熊佳琪 |
助理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熊佳琪 |
助理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熊佳琪、陈 强 2021.10.8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荣莉芬、鲁爱民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熊佳琪、耿宏波 2021.10.18~2021.10.19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荣莉芬、刘洲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李婕、甘晓峰、邬姗姗 2021.10.18~2021.10.25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10.29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化学有害因素(氨、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苯酚)、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苯酚 |
7 |
0 | |||||||||||||||
氨 |
15 |
0 | |||||||||||||||
硫化氢 |
11 |
0 | |||||||||||||||
苯 |
12 |
0 | |||||||||||||||
甲苯 |
12 |
0 | |||||||||||||||
二甲苯 |
12 |
0 | |||||||||||||||
苯酚 |
6 |
0 | |||||||||||||||
噪声 |
16 |
0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4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苯酚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苯酚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2)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13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氨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3)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9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苯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4)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9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苯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5)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9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二甲苯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6)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9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硫化氢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7)本次对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16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40h工作周时间加权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但本次检测中,有4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强度超过80dB(A),属于噪声岗位。 噪声岗位为:硅钢作业区硅一水站水处理工、冷轧作业区冷一水站水处理工、冷轧作业区冷三水站水处理工、蒸氨作业区水处理工。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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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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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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