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建设单位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黄石大道666号 | ||||||||||||||||
项目简介 |
| ||||||||||||||||
企业联系人 |
黄** |
联系电话 |
138****5905 | ||||||||||||||
项目负责人 |
路昊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熊佳琪、张志勇、李克梅 2021.9.6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赵恢兵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熊佳琪、张志勇 2021.9.14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赵恢兵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李婕、甘晓峰、邬姗姗 2021.9.18~2021.9.30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11.10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其他粉尘、矽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物理因素(噪声)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游离二氧化硅 |
3 |
锯断作业处为矽尘 | |||||||||||||||
粉尘 |
10 |
0 | |||||||||||||||
二氧化锰 |
2 |
0 | |||||||||||||||
高温 |
1 |
0 | |||||||||||||||
噪声 |
12 |
8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2)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二氧化锰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3)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WBGT指数进行了检测。所测WBGT指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4)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40h工作周时间加权噪声强度普遍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不符合岗位为:机加工车间数控操作工、精整车间精整工、轧制车间正火工、轧制车间轧钢工、精整车间抛丸工、精整车间锯断工、轧制车间下料工、轧钢车间天车工。 不符合原因分析:湖北新冶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各作业区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设备均为大型化、高噪声设备,生产工艺布置较为紧凑,难以实施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且又因为厂房内温度较高,用人单位设置有轴流风机进行降温,轴流风机的运行进一步加剧了作业现场的噪声强度,多方面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超过标准限值的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
现场照片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