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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一览表
建设单位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建设地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88号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504.5亿人民币 建设内容及规模:5万片/月的12英寸存储器产品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88号 | ||
企业联系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89****9682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张 丽 耿宏波 向 幸 陈 强 |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评价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评价技术负责人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张 丽、耿宏波 2021.6.10-2021.6.15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王*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张丽、耿宏波、陈强、秦梓航、路昊、熊佳琪、张志勇 2021年6月17日、6月18日、7月12至7月25日、9月22日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王*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甘晓峰、李婕、邬姗姗 2021年7月12日至7月27日;2021年8月9日至8月11日;2021年9月22日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1.9.24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9.30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臭氧、过氧化氢、氨、氟化氢、氟化物、氯化氢及盐酸、氯气、氮氧化物、硫酸、磷酸、磷化氢、异丙醇、三氟化硼、氢氧化钠、砷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环己酮、甲酚、乙酸丁酯、乙酸戊酯、吡啶、三氟化氯、乙二醇、溴化氢、六氟化硫、甲烷、氟的有机化合物、一氧化二氮、硅烷、四氢化硅、四氯化硅、四氯化钛、四氟化碳、硅酸乙酯、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硝酸、氧化铈。2)物理因素:高频电磁场、超高频辐射、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噪声、X射线。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岗位数 |
超标岗位数 |
臭氧 |
1 |
0 | |
砷化氢 |
1 |
0 | |
氯气 |
3 |
0 | |
氢氧化钠 |
1 |
0 | |
磷化氢 |
2 |
0 | |
三氟化硼 |
1 |
0 | |
氯化氢及盐酸 |
2 |
0 | |
氢氧化钠 |
1 |
0 | |
氟化氢 |
5 |
0 | |
过氧化氢 |
3 |
0 | |
氨 |
5 |
0 | |
硫酸 |
4 |
0 | |
氟化物 |
5 |
0 | |
一氧化碳 |
2 |
0 | |
二氧化碳 |
1 |
0 | |
异丙醇 |
4 |
0 | |
磷酸 |
2 |
0 | |
乙酸丁酯 |
1 |
0 | |
乙酸戊酯 |
1 |
0 | |
环己酮 |
1 |
0 | |
甲酚 |
1 |
0 | |
吡啶 |
1 |
0 | |
噪声 |
13 |
0 | |
紫外辐射 |
2 |
0 | |
高频电磁场 |
13 |
0 | |
超高频辐射 |
1 |
0 | |
X射线 |
2 |
0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电子器件制造[C396]—集成电路制造[C396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及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臭氧、过氧化氢、氨、氟化氢、氟化物、氯化氢及盐酸、氯气、氮氧化物、硫酸、磷酸、磷化氢、异丙醇、三氟化硼、氢氧化钠、砷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环己酮、甲酚、乙酸丁酯、乙酸戊酯、吡啶、三氟化氯、乙二醇、溴化氢、六氟化硫、甲烷、氟的有机化合物、一氧化二氮、硅烷、四氢化硅、四氯化硅、四氯化钛、四氟化碳、硅酸乙酯、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硝酸、氧化铈。2)物理因素:高频电磁场、超高频辐射、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噪声、X射线。该项目对臭氧、过氧化氢、氨、氟化氢、氟化物、氯化氢及盐酸、氯气、氮氧化物、硫酸、磷酸、磷化氢、异丙醇、三氟化硼、氢氧化钠、砷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环己酮、甲酚、乙酸丁酯、乙酸戊酯、吡啶、紫外辐射、高频电磁场、超高频辐射、噪声、X射线进行了检测,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设备工程师维护过程中接触的氟化氢、砷化氢、磷化氢、溴化氢、氯化氢、四甲基氢氧化铵(TMAH)、氨、氯气等职业病危害防护。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5)正常生产过程中,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该项目具备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完善项目概况,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完善劳动定员和利旧情况的分析; (3)完善通风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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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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