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吨/年六氟磷酸锂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建设地址 |
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吨/年六氟磷酸锂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单位: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
项目投资:7743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0676.41平方米,建筑面积17445.2平方米,对原有1000吨/年六氟磷酸锂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达到2000吨/年规模;改造原反应合成车间,新建结晶车间,成品车间等设施,购置反应釜/结晶器等生产设备185台(套)。
建设地点:湖北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 ||||||||||||||||||||||
企业联系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38****0735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陈 强
路 昊 |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签发人 |
何 朋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1.9.30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11.1 | ||||||||||||||||||||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拟建项目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类比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单位所属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分类为“严重”进行统一管理。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拟建项目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矽尘、耐火材料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2)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臭氧、二甲苯,3)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振动、高温、工频电场。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3)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操作工岗位接触的粉尘、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噪声以及受限空间作业。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4)拟建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研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2)补充类比项目体检资料和类比检测资料;
(3)补充完善项目相关图纸和附件资料;
(4)项目利旧中补充辅助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以及三同时等相关内容;
(5)补充有关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
(6)补充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志和项目职业卫生投资概算表;
(7)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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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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