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棒材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棒材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新建棒材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7亿元
建设地点: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原轧板厂用地
生产规模:年产120万吨Φ12mm~Φ40mm热轧带肋钢筋
企业联系人
李*、曾**
联系电话
138****2567、138****6910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职称/职务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刘  见
张  丽
赵郅琪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陈  强、赵郅琪
2022.3.31
建设单位
陪同人
李*、曾**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甘晓峰、秦梓航
2022.4.12、2022.4.25、2022.4.26、2022.4.27
建设单位
陪同人
汪*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捷、邬姗姗、甘晓峰
2022.4.25~2022.5.6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2.6.10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2.6.27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1)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甲烷,(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热辐射(红外线)。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总粉尘(个体)
34
1
一氧化碳
9
0
工频电场
2
0
高温
12
0
噪声(个体)
49
30
噪声(定点)
15
2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C313钢压延加工”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1)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甲烷,(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热辐射(红外线)。本项目关键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噪声关键控制点为主轧跨精整作业区(冷剪);相关重点保护工种为主轧跨运行维护师(精整)、主轧跨运行维护师(机械)、主轧跨红检工、轧辊间挑钢工、轧辊间打标工、成品跨成品操作工、运行车间(精整作业区)检修工。
岗位/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措施
生产单元
运行维护师(精整)
噪声
冷床冷剪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红检工
噪声
取红样、质检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挑钢工
噪声
剔除不合格钢筋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打标工
噪声
打捆挂牌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成品操作工
噪声
指挥成品吊运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辅助生产单元
运行维护师(机械)
噪声
机械设备巡检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检修工
噪声
生产设备检维修
噪声防护措施:
1.配发合适的防噪耳塞(SNR≥34dB)
2.指导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调整人员工作班制,减少接害时间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粉尘超标岗位(质检工)原因分析;
(2)补充完善关键控制点的分析评价及建议;
    (3)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验收意见: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员工(含外委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3)督促作业场所员工佩戴合适的护听器;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按验收意见整改,整改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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