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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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子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三期)工程配套供氢站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
建设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凤凰园中路2号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子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三期)工程配套供氢站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凤凰园中路2号。
项目投资:425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厂房等及相关配套设施共计建筑面积419.05平方米。拟购买设备1台套(其中包括氢气拖车接收单元、减压单元、过滤单元等)。建成后氢气供应能力为700Nm3/h。 | ||
企业联系人 |
李* |
联系电话 |
135****3250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张 丽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张 丽
张志勇
李克梅
陈 强 |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评价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评价技术负责人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1.5.8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5.21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夏季)。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
— |
—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单位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C38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拟建项目为改建供氢站,为建设单位子项目,根据风险级别高者确定风险类别,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夏季)。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期拟建项目劳动者接触的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夏季)。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作业员接触的噪声职业性有害因素和作业员、巡检员夏季室外巡检时的高温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该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1)进一步完善项目利旧情况的描述;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措施建议;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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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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