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焦化9#10#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装置改造项目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焦化9#10#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装置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4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焦化9#10#焦炉拆除现有上升管,在原位置更换为上升管换热器,以回收荒煤气的显热,配套新建上升管余热回收站及辅助设施。
建设地点:新建上升管余热回收站布置在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公司原苯加氢电捕焦油器院内 | ||
企业联系人 |
苏** |
联系电话 |
186****7336 |
项目负责人 |
陈强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陈强 |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陈强 |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路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熊佳琪 |
助理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签发人 |
何朋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陈**、王**、任*、瞿*、许**
2022.6.25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2.7.18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1)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萘、焦炉逸散物、锰及其化合物、磷酸盐);
(3)物理因素(高温、工频电场、噪声、紫外辐射)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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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武钢焦化属“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煤炭加工”类别,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本项目为“一般”风险类别,项目运行后纳入武钢焦化(“严重”风险类别)进行统一管理。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煤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萘、焦炉逸散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其中一氧化碳、苯、焦炉逸散物为高毒物质。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拟建项目操作人员接触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3)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
拟建项目检维修状态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紫外辐射、噪声。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煤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萘、焦炉逸散物)、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磷酸盐)物理因素(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上升管工接触的煤尘、一氧化碳、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苯、甲苯、二甲苯、萘、焦炉逸散物、高温、噪声;新建余热利用回收站巡检工接触的高温、噪声。拟建项目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为上升管区域,重点保护工种为上升管工;高温关键控制点为焦炉上升管巡检区域、新建余热回收站汽包,重点保护工种为上升管工、回收站巡检工;噪声关键控制点为焦炉上升管巡检区域,回收站泵房泵机,重点保护工种为上升管工和回收站巡检工。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个人防护用品评价表中不同危害因素引用的评价标准需相对应,如GB/T18664不能用于评价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2)建议补充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援设施新增内容列表;
(3)武钢焦化防护用品配置情况一览表缺少防尘口罩、防噪耳塞,噪声值80.8dB配备SNR31dB符合性应进行评价;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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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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