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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枣阳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枣阳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项目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枣阳市枣耿路北侧太平岗地段鲍庄村 |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0t/d。本工程主要设备配置为:1×500t/d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配1×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按目前垃圾成份及热值可处理垃圾500t/d。按全年运行8000h计,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工况年发电量约0.707×108kWh | |||||||||||||||||||||||||||||||||||||
企业联系人 |
刘** |
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路 昊
张 丽
熊梦琪 |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路昊、张丽
2022.03.22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刘江波、叶智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路昊、耿宏波
2022.03.23、2022.05.05-2022.05.07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刘江波、叶智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李捷、甘晓峰
2022.03.27、2022.05.18、2022.05.09、2022.05.05-2022.05.07、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2.06.24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2.6.27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矽尘;2)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甲苯、乙醛、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金属汞(蒸汽)、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铅烟、镉及其化合物、甲烷、柴油、二噁英、氧化钙、磷酸三钠、次氯酸钠(氯)、盐酸、硫酸、氢氧化钠;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4)生物因素:病媒生物、病原微生物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粉尘、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硫化氢、氨、甲苯、噪声、高温 |
113 |
1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该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矽尘;2)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甲苯、乙醛、苯乙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金属汞(蒸汽)、氯化氢及盐酸、氟化氢、铅烟、镉及其化合物、甲烷、柴油、二噁英、氧化钙、磷酸三钠、次氯酸钠(氯)、盐酸、硫酸、氢氧化钠;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4)生物因素:病媒生物、病原微生物。
其中,氨、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该项目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氯化氢浓度、硫化氢浓度、氨浓度、甲苯浓度、噪声、高温进行了检测,5个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1个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超标岗位为:飞灰螯合工。
该项目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低温。
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1)粉尘:其他粉尘、矽尘;2)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及盐酸、氮氧化物;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1)化学有害因素:乙醛、苯乙烯、汞-金属汞(蒸汽)、氟化氢、铅烟、镉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甲烷、甲苯、硫酸、氢氧化钠因素,2)物理因素:工频电场,3)生物因素:病媒生物、病原微生物。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卸料大厅、垃圾池的氨、硫化氢等臭气的毒性危害;垃圾焚烧产生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高温等危害;夏季高温天气的高温危害;灰渣间产生的矽尘危害;飞灰螯合间产生的噪声危害;氨罐泄漏风险;检维修过程可能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导致的缺氧窒息、化学物中毒等。建设项目需要重点防治垃圾恶臭和烟气净化间产生的粉尘危害。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飞灰螯合工接触的噪声超标、未进行2022年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外委单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够完善、未设立浴室、更衣柜和食堂辅助用室。
(5)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第3章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对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分析;
2、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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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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