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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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二路加压站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新二路加压站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
武汉市东湖示范区高新二路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高新二路加压站新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3339.63万元
建设规模:15×104m3/d
企业联系人
黄彬
联系电话
15927654941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陈  强
A01(J)16101998
报告编写人
陈  强
张  丽
李克梅
A01(J)16101998
A01(P)16101793
COSHA-01438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A01(P)16101998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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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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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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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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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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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1.04.14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1.04.28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有:(1)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2)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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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于“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61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类。结合拟建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2)物理因素:噪声。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
3、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加氯间(次氯酸钠)、加压泵房(噪声)、清水池消毒(次氯酸钠)。
异常情况下需重点避免次氯酸钠溶液储罐泄漏发生急性中毒事故。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现场调查、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若建设单位将《项目申请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结合类比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以下,则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概况说明;
2、进一步完善类比资料分析;
3、完善建筑物通风情况的分析;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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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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