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六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
建设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炼铁厂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六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7.3亿元,6#高炉容积维持3200m3不变,年产量268万吨。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炼铁厂 | ||||||||||||||||||||||||||||
企业联系人 |
叶** |
联系电话 |
158****7385 | ||||||||||||||||||||||||||
项目负责人 |
耿宏波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耿宏波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耿宏波
张 丽
秦梓航 |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路 昊、耿宏波
2022.2.23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叶**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耿宏波、甘晓峰
2022年3月15日、3月16日、3月17日、4月2日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叶**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邬珊珊、李婕
2021年3月18日至4月6日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2.5.13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2.5.27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粉尘 |
12 |
0 | |||||||||||||||||||||||||||
一氧化碳 |
4 |
3 | |||||||||||||||||||||||||||
氮氧化物 |
1 |
0 | |||||||||||||||||||||||||||
二氧化硫 |
1 |
0 | |||||||||||||||||||||||||||
高温 |
3 |
0 | |||||||||||||||||||||||||||
噪声 |
12 |
6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该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2)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二氧化碳、多环芳烃(蒽、焦油等),(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红外线、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其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为高毒物品。该项目对粉尘进行了检测,11个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一氧化碳因素进行了检测,1个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2个岗位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岗位为六高炉炉内作业区(喷煤配管工)、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放灰工);对氮氧化物进行了检测,1个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二氧化硫进行了检测,1个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高温进行了检测,2个岗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噪声进行了检测,6个岗位符合、6个岗位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岗位为六高炉炉内作业区(喷煤配管工)、六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工)、六高炉炉前作业区(挖掘机吊车司机)、六高炉点检作业区(作业长)、六高炉点检作业区(机械区域工程师)、六高炉点检作业区(综合点检工)。
(3)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碳、多环芳烃(蒽、焦油等))、物理因素(红外线、工频电场、紫外辐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放灰工)接触的粉尘因素;六高炉炉内作业区(喷煤配管工)、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放灰工)接触的一氧化碳因素;喷煤配管工、炉内操作岗位、炉前工、挖掘机吊车司机、放灰工、作业长、电气区域工程师、机械区域工程师、机械点检工、电气点检工、综合点检工、仪表维检岗接触的噪声因素;六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工)接触的高温。
该项目粉尘关键控制点为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旋风除尘器放灰处,重点保护工种为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放灰工);一氧化碳关键控制点为六高炉炉前作业区风口平台和高炉运转作业区旋风除尘器放灰处,重点保护工种为六高炉炉内作业区(喷煤配管工)和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放灰工);噪声关键控制点为6号高炉作业区成产设备,重点保护工种为喷煤配管工、炉内操作岗位、炉前工、挖掘机吊车司机、放灰工、作业长、电气区域工程师、机械区域工程师、机械点检工、电气点检工、综合点检工、仪表维检岗;高温关键控制点为六高炉炉前作业区铁口作业位,重点保护工种为六高炉炉前作业区(炉前工)。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喷煤配管工、炉前工、挖掘机吊车司机、作业长、机械区域工程师、综合点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2)六高炉炉前作业区风口平台现场一氧化碳浓度较大、六高炉运转作业区旋风除尘器放灰处作业时一氧化碳浓度较大;3)现场调查和检测期间发现有未带防护用品作业的情况;4)炼铁厂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没有单独列支;5)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较为健全;6)职业卫生档案较为健全。
(5)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第3章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要求。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项目范围,改造前后岗位接触变化情况分析;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原因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完善整改措施;
(4)完善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分析及建议;
(5)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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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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