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联系电话:027-86561012 / 86566846
邮箱:lvshiji2020@163.com
建设单位 |
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武钢有限危险废物暂存库 | |||
建设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北(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南面)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武钢有限危险废物暂存库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北(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南面)
项目投资:85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范化危废暂存仓库,对含油污泥、废水油、废旧油、含碱污泥、含酸污泥、废油纸及含油废织物、废活性炭、废树脂、墨盒)、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 |||
企业联系人 |
汪** |
联系电话 |
180****6825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资质证书号 |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路 昊
李克梅
陈 强
吕 垒 |
工程师
评价人员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夏水国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 |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2021.04.27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4.30 | |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从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等三个方面对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识别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他有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氰化氢、磷化氢、砷化氢、硫酸、氢氧化钠、甲醛、丙酮、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噁英、氯化氢及盐酸、氨、碳酸钠、四氢化吡咯、哌啶、苯并(K)荧蒽、五氯化锑、三氯化铁、硫酸亚铁、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噪声。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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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情况,形成评价结论如下: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的主营业务为危险废物暂存,属于第七大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第六项“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其他仓储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该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氰化氢、磷化氢、砷化氢、硫酸、氢氧化钠、甲醛、丙酮、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二噁英、氯化氢及盐酸、氨、碳酸钠、四氢化吡咯、哌啶、苯并(K)荧蒽、五氯化锑、三氯化铁、硫酸亚铁、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夏季)。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期拟建项目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线)。
(3)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氰化氢、磷化氢、砷化氢、氢氧化钠、甲醛、丙酮、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氯化氢及盐酸、氨、碳酸钠,非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硫酸、一氧化碳、四氢化吡咯、哌啶、苯并(K)荧蒽、五氯化锑、二噁英、三氯化铁、硫酸亚铁。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库管员堆码、巡检时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4)该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书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研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该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完善危废储存工序的说明;
2、补充完善应急救援措施;
3、其它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 |||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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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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