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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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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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七高炉制粉产能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七高炉制粉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炼铁厂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七高炉制粉产能提升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9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52.5万吨煤粉;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武钢炼铁厂
企业联系人
黄*
联系电话
130****16425171
项目负责人
张  丽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张  丽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秦梓航
张  丽
路昊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2.6.24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2.7.18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结果,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煤尘,(2)化学因素:一氧化碳,(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铁”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2)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煤尘);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拟建项目操作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物理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矽尘、耐火材料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2)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甲苯,3)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振动、高温、工频电场。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煤尘)、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物理因素(高温)。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煤粉工接触的一氧化碳、粉尘、噪声。
表1  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评价单元
岗位/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措施
生产单元
煤粉工
一氧化碳
巡检过程中
1.现场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2.员工现场巡检时需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3.应在工作场所设空气呼吸器供应急救援使用
噪声
巡检过程中
1.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减震器、消声器
2.个体防护
粉尘
巡检过程中
1.对产生粉尘较多的设备配套除尘设施
2.个体防护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补充措施建议见本报告第4章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对本项目具体改造内容进行说明,并完善利旧情况说明,进一步明确评价范围;
(2)对原有生产线生产运行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3)对本项目原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新增防护设施情况进行说明;
(4)其他修改意见见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