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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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及营销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及营销中心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51号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及营销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1条300kg/h试验线;4层技术中心大楼,其中包含试验室7500m2,研发业务用房5000m2
总投资:22400万元;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51号。
企业联系人
韩**
联系电话
136****3628
项目负责人
张  丽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张  丽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李克梅
路  昊
蒋  武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李克梅、陈强
2021.9.25
建设单位
陪同人
韩学武、张凯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李克梅、孟双柱、但成栋
2021年10月9日、13日、14日,2021年11月11日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张凯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李婕、甘晓峰、邬姗姗
2021年10月13日、14日、15日、18日,2021年11月2日、11日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1.11.26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1.12.8
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烟草尘,2)化学有害因素:异丙醇、乙腈、硫酸、一氧化碳,3)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样品数
超标样品数
总粉尘
6
0
硫酸
2
0
乙腈
1
0
一氧化碳
2
0
异丙醇
3
0
噪声
4
0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卷烟制造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2)本项目生产运行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烟草尘;2)化学有害因素:异丙醇、氢氟酸、甲醇、烟碱、过氧化氢、氢氧化钠、乙腈、正己烷、丙酮、一氧化碳、N,N-二甲基甲酰胺、硫酸、硝酸;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其中,氢氟酸、乙腈、一氧化碳为高毒物品。本项目对硫酸、乙腈、一氧化碳、异丙醇、噪声、烟草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低温。
(3)本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烟草尘、异丙醇、乙腈、硫酸、一氧化碳、噪声,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氟酸、甲醇、烟碱、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正己烷、丙酮、N,N-二甲基甲酰胺、硝酸、高温。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见下表。
岗位/工种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措施
实验员
乙腈、硫酸、一氧化碳、氢氟酸、正己烷
化学实验室、化学试剂存储室
设有通风橱、通排风系统、抽风罩;
使用量少,使用频次低,减少接触浓度及时间;个体防护:戴防毒面具、丁腈手套、护目镜、防化服;冲淋洗眼器
(4)本项目的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5)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概况;
(2)完善项目工程利旧情况说明;
(3)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