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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 | ||
项目名称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报告 | ||
单位地址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 ||
单位简介 |
用人单位: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单位性质:股份制有限公司
行业类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主要产品:煤气、蒸汽、电力 | ||
企业联系人 |
黄** |
联系电话 |
138****5905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
职 责 |
姓 名 |
技术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编写人 |
路 昊 |
工程师 | |
报告审核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 强 |
高级工程师 | |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
路 昊、陈强
2021.10.08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张作民 |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
耿宏波、张志勇
2021.10.20-2021.10.21 |
建设单位
陪同人 |
张作民 |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
甘晓峰、邬姗姗、李婕
2021.10.20-2021.10.23、2021.10.26-2021.10.28、2021.11.03 | ||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
— |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
2021.11.12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矽尘;2)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氧化物、硫化氢、硫酸、盐酸、氮氧化物、氨、一氧化碳;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检测样品数 |
超标样品数 |
总粉尘 |
15 |
0 | |
呼吸性粉尘 |
1 |
0 | |
一氧化碳 |
6 |
0 | |
硫酸 |
2 |
0 | |
硫化氢 |
1 |
0 | |
氯化氢及盐酸 |
3 |
0 | |
氧化钙 |
1 |
0 | |
锰及其氧化物 |
2 |
0 | |
高温 |
6 |
0 | |
噪声 |
37 |
8 |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1)粉尘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16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粉尘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2)一氧化碳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6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一氧化碳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3)硫酸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2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硫酸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4)硫化氢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1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硫化氢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5)氯化氢及盐酸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3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6)氧化钙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1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7)二氧化锰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2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氯化氢及盐酸浓度进行了检测。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8)高温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6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WBGT指数进行了检测。所测WBGT指数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9)噪声
本次对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37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根据其工作班制选择8小时加权噪声强度和40h工作周时间加权噪声强度。所测结果8个岗位工作人员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10)不符合岗位为:试验检测所低倍酸洗工、试验检测所加工车间锯切工、试验检测所加工车间车工、信息化部四炼钢仪表维护工、物流部废钢作业区废钢烧切工、物流部码头作业区点检员、动力事业部制氧厂2万机组制氧工和动力事业部制氧厂1万机组制氧工。
不符合原因分析: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部门存在大量高噪声设备,且新冶钢建厂较早,许多工艺仍处于人工操控阶段,未实现全面机械自动化,生产运行人员待在生产区域时间较长。 | ||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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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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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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