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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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50吨合金钢电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50吨合金钢电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50吨合金钢电炉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投资:25000万元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格钢锭量约36万吨
建设内容:炼钢车间、电气室、水泵房及除尘器
企业联系人
张*霞
联系电话
139****1577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徐厚友
路  昊
耿宏波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2.9.8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2.10.25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矽尘;2)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红外线、工频电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属“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炼钢(C3120)”类,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红外线、工频电场。
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计各岗位接触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矽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接触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因工艺特点,作业现场噪声较大,预计炼钢生产线各岗位员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可能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铁水工、扒渣工、炉前工、精炼工、钢包热修工、大包工、浇钢工岗位长期接触高温热源,其岗位接触的高温强度预计可能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2)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甲醛;3)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矽尘、一氧化碳、噪声、高温,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红外线、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5)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完善用人单位现有生产运行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及依托利旧情况说明;
(2)完善本项目拟采取的厂房通风方式、设施情况说明;
(3)更新完善本项目现有的总平面布置图;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