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信息公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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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硅钢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名称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硅钢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钢现有硅钢1#水站西侧地块)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硅钢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建设地点:武钢现有硅钢1#水站西侧地块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成后,进水总量约440m3/h
企业联系人
雷*
联系电话
180****5553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号
职  责
姓  名
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
路  昊
工程师
报告编写人
路  昊
耿宏波
熊佳琪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夏水国
高级工程师
现场调查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现场采样
人员及时间
建设单位
陪同人
实验室检测人员及时间
报告专家
评审时间
2022.10.25
正式报告
出具时间
2022.11.14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确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氨、硫化氢;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夏季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评价结论
与建议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拟建项目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及职业病危害类比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一般”项目。
(2)根据《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结合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拟建项目生产运行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1)化学有害因素:次氯酸钠、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氨、硫化氢;2)物理因素:噪声、夏季高温。结合项目工程分析、拟设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预期拟建项目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要求,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烷、二氧化氮等);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紫外辐射)。
(3)拟建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氨、硫化氢、噪声;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次氯酸钠、高温(夏季高温)、工频电场。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操作工、点检工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间、沉淀池区域)接触的硫化氢、氨,回用水制备过程中在加药间接触的次氯酸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因素和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接触的噪声因素。
(4)拟建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等基本能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要求。
(6)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评价,若建设单位将可研中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建议落实到后续设计、施工中,保障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项目投产后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预测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可以控制在接触限值范围内,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病预防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
(1)补充岗位设置和劳动定员情况说明分析;
(2)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识别和接触情况分析;
(4)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表。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企业存档备查。
现场照片
备注